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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群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获批——单个城市群奖励上限16亿元

发布时间:2026-09-17

    2026年8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26〕266号),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五大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五大城市群总奖补规模约80亿元。试点目标推动城市群终端用氢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优势地区力争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

一、从“交通单点”到“工业协同”:一次范式跃迁

此次试点最鲜明的特征,是打破了此前氢能示范“就交通论交通”的局限。

2021年启动的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核心任务是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而本次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最大变化,是打破省域界限,推行资源地与消费地跨区域组队模式,将氢能应用场景从燃料电池汽车向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工业领域全面拓展。

这一转变的背后,是氢能产业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全国氢能产业长期存在“南北错配”——东北、西北、内蒙古等地风光资源丰富,具备大规模绿氢、绿氨、绿醇生产条件;而长三角、大湾区等地聚集着化工、钢铁、航运的巨大消纳市场。优质绿色产能与工业消纳市场空间之间的错配,制约了氢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五大城市群各有侧重、错位分工:

京津冀城市群覆盖北京、天津、河北,依托张家口风光绿氢供给基地和河北钢铁、炼化工业基础,定位为重工业低碳转型样板。交通端推进氢能重卡、氢能高速走廊;工业端主攻氢冶金、炼化副产氢替代;同步攻关燃料电池、电解槽核心装备。

大湾区城市群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联动港澳资源,定位为港口物流+高端装备+对外开放示范窗口。以港口氢能重卡、港区物流为交通主线,重点开展氢能船舶加注、港航绿色燃料示范,并探索叉车、备用电源等创新场景。

东北(含蒙东)—长三角城市群是全国首个跨区域绿氢大通道。东北及蒙东风光资源丰富,具备大规模绿氢、绿氨、绿甲醇生产条件;长三角聚集化工、钢铁、航运巨大消纳市场。吉林省长春、四平、松原、白城四市被纳入核心板块,承担绿色氨醇规模化供给和东北地区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任务。

新疆—成渝城市群构建西部绿氢供给与装备应用链条。

黄河几字弯—中原城市群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河南省郑州市为“双核”,联合陕西榆林、山西朔州等能源工业城市,以及太原、平顶山、濮阳、荆门等中部城市,重点推进氢冶金、绿氢化工等重工业脱碳实践,打造集工业与交通示范应用于一体的黄河流域氢能产业生态圈。

二、“1+N+X”场景架构:交通为基、工业为主战场

试点采用 “1+N+X”氢能综合应用生态架构。

“1”为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 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重点推动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鼓励开展公交客运、城市物流、城市环卫、渣土运输等车辆应用,探索公务车、网约车等乘用车应用。

“N”为工业领域应用场景。 覆盖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绿色氨醇以提升技术经济性、扩大下游消费为主线;氢冶金聚焦钢铁行业深度脱碳;掺氢燃烧则面向工业窑炉和燃气轮机应用。

“X”为创新应用场景。 鼓励船舶、矿卡、氢储能等场景探索,为氢能应用打开更广阔的想象空间。

三、考核机制:四张清单、以奖代补、退坡倒逼

试点建立了一套以“结果导向”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三部门明确要求,各城市群抓紧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 “四张清单” 落实落地,实行清单化管理、到期清算,强化结果导向。

财政支持实行以奖代补、先预拨后清算。资金不直接补贴基建设备,而是锚定终端用氢实际应用成效,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奖励标准,设置退坡机制倒逼商业化落地。

考核目标清晰而量化: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监管层面,三部门明确了对进展不及预期的城市群可采取扣减或暂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措施。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氢能综合应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其他用途。

通知同时强调,要立足建立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大循环,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合理布局建设重点项目,突出城市群特色和联动,防止“小而全”、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地方实践:从“施工图”到“实景图”

试点批复后,各城市群迅速启动实施。吉林省提出力争“十五五”期间绿氢产能达到100万吨、绿色氨醇产能达到600万吨。省长胡玉亭在氢能试点城市群建设专题会议上强调,要“具象化‘任务书’‘施工图’,形成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方案”。

吉林省白城市正依托风光资源优势打造绿色燃料供应基地,将绿氢、绿氨、绿醇输送至长三角消费市场,打通跨省“绿色黄金通道”。河南三市(郑州、平顶山、濮阳)各有分工:郑州作为上一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牵头城市,已初步构建覆盖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氢液化装备的完整产业链;平顶山已建成投产亚洲首个150万标准立方米盐穴储氢示范工程;濮阳依托化工产业基础,成为中原地区核心工业副产氢供应基地。

五、产业影响与展望

对绿氢产业而言,五城市群试点将系统性破解“南北错配”难题。东北—长三角的跨区域配对模式,为绿氢从资源富集区向消费市场的大规模输送提供了制度通道。

对燃料电池汽车而言,试点目标“全国保有量翻番、力争10万辆”为产业设定了明确的增长锚点。配套的氢能高速走廊和加氢站建设清单,将加速商用车领域的规模化替代。

对工业深度脱碳而言,氢冶金、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掺氢燃烧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将推动钢铁、化工等难减排行业从“示范探索”走向“产业落地”。

对企业而言,四张清单制度意味着明确的参与路径和可预期的政策支持。从电解槽制造到燃料电池系统,从绿氢生产到加氢站运营,产业链各环节企业都将在这轮规模化应用中寻找自己的位置。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的机制设计,则将政策红利与终端用氢成效直接挂钩——谁的氢用得更多、价格降得更低,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奖励支持。

从2021年首批示范城市群的“交通单点突破”,到2026年五城市群的“交通工业协同”——中国氢能产业正在经历从“技术验证”到“全场景规模化商业闭环”的关键跃迁。80亿元奖补资金撬动的,不仅是1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和数百万吨绿氢产能,更是一条从风光资源到工业消纳、从西部绿氢到东部市场的全产业链融通之路。当“绿氢”真正流进钢铁高炉、化工装置和港口重卡,氢能作为“新增长点”的战略价值才算真正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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