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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BAM拟扩至180种下游产品——汽车零部件、家电面临碳成本冲击

发布时间:2026-09-03

    2026年6月12日,欧盟理事会正式就CBAM扩围达成共同立场。碳边境调节机制不再只管控钢铁、铝、水泥等六大上游原材料,2028年1月1日起将新增180个海关编码的钢铝密集型下游制成品,覆盖机械、汽配、家电、五金、工程设备等中国对欧出口主力品类。据测算,扩围后受影响产品占我国对欧总出口比重将提升至25%至35%,直接触及对欧出口的核心基本盘。每年约180亿欧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将被纳入管控——从汽车零部件到洗衣机,从工业机械到金属家具,碳成本正从钢铁铝材的“原料端”向整条制造业供应链全面传导。

一、政策核心:从“管原料”到“管成品”的历史性扩围

1.1 为何要扩围?

现行CBAM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气六大基础产品。但制度存在一个明显的漏洞:CBAM若只管上游钢材、铝材,却不管使用这些材料制造的下游产品,反而可能造成碳泄漏向下游转移。

具体来说,钢材直接出口欧盟要缴碳关税,但若在第三国加工成螺丝、机械零件或家电后再出口欧洲,这些产品目前并不在CBAM范围内。这削弱了CBAM的减排效果,也让使用欧盟高成本钢材的欧洲下游制造商面临不公平竞争。扩围的核心逻辑正是封堵“上游控碳、下游转移排放”的漏洞。

1.2 扩围规模:180个海关编码,483个税号全覆盖

根据欧盟理事会的共同立场,2028年1月1日起将新增180个海关编码的钢铝密集型下游制成品。这意味着CBAM的管控产品将从303个CN编码(六大基础产品)扩展至483个税号商品。

新增品类覆盖范围极广:

 

机械与设备:工业机床、起重工程机械、农林机械、发电设备

 

 

汽车零部件:整车底盘零部件、汽车配件

 

 

家用电器:洗衣机、冰箱、空调等

 

 

金属制品:金属五金、螺丝、螺栓、钢线、弹簧

 

 

其他:电气元器件、实验室医疗设备、金属家具、预制建筑

 

这180类产品中,94%为工业供应链产品,其钢铝含量较高,平均达79%;其余6%为家用电器等消费品。

1.3 立法进程:方向已定,细节待决

截至2026年8月,扩围方案仍处于欧盟立法程序中。欧盟理事会已于2026年6月就强化CBAM方案达成共同立场,欧洲议会预计2026年9月进一步处理,之后还需进入三方协商。

2028年1月1日是目前修法方案设定的实施日期,方向高度明确。

1.4 核算规则:只算“钢铝里的碳”

扩围后的核算逻辑有一个关键原则:只核算钢铝原料的内嵌碳排放,成品自身的生产排放不计入。但上游钢厂、铝厂的碳排放将全额传导至终端产品。

申报数据来源有两种选择:

 

实测值:使用经欧盟授权的第三方核查的企业真实排放数据,碳成本最低

 

 

默认值:使用欧盟统一设定的默认排放值,需叠加阶梯式惩罚性加成

 

二、碳成本逐年攀升:2028年的“大考”

2.1 CBAM因子:从2.5%到100%的爬坡

CBAM的实际碳成本将逐年递增:

年份

CBAM因子

关键节点

2026年

2.5%

正式实施,影响有限

2027年

5%

逐步加码

2028年

10%

下游产品扩围启动

2029年

22.5%

加速上升

2030年

48.5%

逼近半数

2034年

100%

欧盟免费配额完全清零

到2034年,欧盟本土免费配额将完全清零,CBAM的约束强度达到峰值。届时,高炉钢的单吨附加成本将飙升至140至160欧元。

2.2 “默认值加价”:不报实测数据,碳税年年涨

对无法提供经核实碳排放数据的出口商,欧盟的惩罚机制更为严苛:

 

2026年:默认值加价10%

 

 

2027年:默认值加价20%

 

 

2028年起:默认值加价30%(化肥行业加成较低)

 

以中国7208热轧钢BF-BOF路线为例,2026年默认值为3.506t CO₂e,2027年升至3.824t,2028年达4.143t,而行业真实值与之存在约2.23倍的差距。

默认值看“中国”标签,不区分实际工艺(绿电生产或高炉转炉),使真正低碳产品无法获得应有定价。

三、对中国出口的冲击:180亿欧元的“合规大考”

3.1 出口成本:每柜碳关税可达数万元

2025年,仅下游扩围品类对欧出口货值已达211亿欧元,内含钢铝原料近500万吨。行业测算显示,全部采用默认值申报时,企业出口综合成本上涨约7%。低毛利五金、通用机械企业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以75.36欧元/吨碳价测算,单吨粗钢出口额外增加千元级碳成本;家电、汽配等批量出口产品,每柜订单的碳关税可达数万元人民币。

3.2 供应链追溯:从“单打独斗”到“全链条碳账本”

新规要求下游成品企业向上游钢厂、铝厂索取完整、可核查的碳排放数据,形成全链条碳台账。

挑战在于:国内供应链高度分散——一台机械设备的钢构件可能来自3至5家供应商,中小企业普遍缺乏碳盘查和碳足迹体系,无法提供欧盟认可的实测报告。而单独聘请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每年合规成本达数万至数十万元,中小工厂难以承担。

3.3 订单转移:东南亚、土耳其的“碳红利”

欧盟进口商将优先选择低碳、可提供实测碳数据的供应商。行业预判,CBAM全面落地后:

 

我国钢铁对欧出口量或下滑18%—25%

 

 

铝制品下滑15%—20%

 

 

机械、汽配、家电低附加值订单加速外流至东南亚、土耳其等地区

 

韩国现代钢铁已向客户发出预警,CBAM一旦向下游扩大,包括现代汽车在内的车厂及其零部件供应链,未来必须更加重视原料碳排放与碳足迹数据。

3.4 商务部回应: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

2026年1月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CBAM问题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这些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

中方强调,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不仅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四、企业应对:从现在开始的“倒计时”

4.1 立即排查:你的产品是否在扩围清单中?

企业应立即梳理输欧产品的CN编码,对照扩围清单判断产品是否属于2028年新增管控品类。尤其关注:

 

汽车零部件及整车底盘部件

 

 

家用电器(洗衣机、冰箱等)

 

 

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金属五金及结构件

 

4.2 建立全链条碳数据体系

向上游索取数据:与供应商建立碳数据共享机制,获取钢厂、铝厂的经核查碳排放数据。搭建废料溯源台账:进厂金属原料分两类建档,规范工业边角料、再生废料溯源凭证。开展厂区碳盘查:对全部生产线开展系统化碳盘查,应对欧盟反规避专项核查,防止因举证不足被采用高额默认值。

4.3 提前测算碳成本,调整报价策略

结合欧盟ETS碳价,估算2028年后CBAM履约新增成本,同步调整海外报价和客户商务条款。在合同谈判中主动与客户沟通碳成本分摊机制,避免“被动接单、被动承担”。

4.4 关注“绿钢”采购与低碳工艺转型

随着CBAM从钢铝原料延伸至汽车零部件等制成品,全球汽车供应链的竞争条件将不再只有价格、品质与交期。低碳钢材采购、产品碳排放及完整的碳足迹资料,也将逐步成为出口欧洲的重要门槛。出口企业应优先采购低碳冶金产品,加快自身工艺节能降碳改造,用实测值替代默认值。

结语

2026年6月12日,欧盟理事会的一纸共识,将2028年设定为中国制造业对欧出口的一道新门槛。从汽车零部件到家用电器,从工业机械到金属五金——180个海关编码、180亿欧元年出口额、25%至35%的对欧出口占比,标志着CBAM正从“管钢铁铝材”走向“管整个制造业”。

这不是一场可以观望的“远期变化”。2026年和2027年是下游产品的数据申报期,2028年1月1日起将正式进入碳关税缴纳期。当碳成本从原料端传导至成品端,当“没有实测数据就用默认值”直接变成成本问题,那些现在就开始建立产品碳足迹、追溯供应链碳数据、布局低碳工艺的企业,将在2028年的“碳关税大考”中赢得先机;而那些仍在观望的企业,或将面临订单流失与成本暴涨的双重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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