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迈入“法治+科技”双轮驱动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6-07-23
2026年,新污染物治理迎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通过,将“国家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写入法典;6月,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国家首个专门面向新污染物的科研专项正式启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被列入“十五五”规划109项国家重大工程。法治基座与科技引擎同步发力,新污染物治理正在从“摸底排查”全面迈入“系统治理”的新阶段。
一、法治筑底:从“无法可依”到“法典护航”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5编、1242条。新污染物治理首次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获得系统性制度保障。
1.1 法典专章确立治理框架
法典在第二编“污染防治”中设置第九分编“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第六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形势,制定完善相关标准,组织开展调查监测,有效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第六百四十九条进一步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化学物质污染风险评估,制定公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适时调整,明确禁止、限制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法典还确立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要求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在产进前申请登记。违法生产或进口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的化学物质,将面临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余刚所言,法典“彻底改变了过去主要依据国际公约转为国内行动的治理格局,为新污染物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1.2 部际协调机制高效运转
2026年6月12日,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协调小组组长黄润秋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等12个成员单位代表参加。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重点工作计划》。会议要求2026年加快推进新污染物治理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源头管控,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
会议提出 “四个更加突出” 的治理思路:治理目标上更加突出风险防控,治理理念上更加突出科学统筹,治理方法上更加突出整体协同,治理保障上更加突出固本强基。一个涵盖12个部委的协调机制,恰恰说明了新污染物治理的复杂性——它横跨工业生产、农业投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必须从“部门各管一段”走向“部际协同作战”。
此前,2026年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已在成都召开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四五”工作成效,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广东等8省作经验交流。
1.3 《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升战略高度
2026年7月,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将 “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提升至与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并列的战略高度。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被列为“十五五”规划109项国家重大工程之一。从“边缘议题”到“治理核心”——新污染物治理的定位发生了质的跃迁。
二、科技破局:从“看不清”到“测得准、治得好”
2.1 国家首个新污染物科研专项启动
科技支撑是新污染物治理从“摸底排查”走向“系统治理”的关键变量。“十五五”时期,“新污染物治理防控关键技术”重点研发专项成为生态环境领域首个启动的国家科技专项。
这是国家首个专门面向新污染物的科研专项,将聚焦全氟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抗生素等典型新污染物,系统开展 “筛、评、控”全链条科技攻关,研发快速精准监测筛查、智能风险评估与预警、高效协同治理与绿色替代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坦言,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的引领性、系统性和示范性仍然不足。“十五五”时期将重点从三大方面发力:加强重大科研项目谋划部署、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夯实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教育部同步启动了 “全氟类新污染物防控学科突破先导项目” ,构建PFAS“筛查识别—过程模拟—阻控替代—智慧防控”的全链条技术体系。
2.2 监测技术突破:破解“三个特别”难题
2026年4月,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司长张大伟用 “三个特别” 精准概括了新污染物监测的根本难度。新污染物治理连续五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在破解“三个特别”难题方面,非靶向筛查、高通量鉴别、精准定量等监测技术取得阶段性成效。华中师范大学团队在新污染物微纳塑料分析领域取得新进展,突破宽谱高效捕获、无标记原位传感、智能精准识别三大核心瓶颈。SGS等机构构建的PFAS监测技术体系,使环境监测由“底数不清”迈向 “全面覆盖、精准识别” 的新阶段。
2.3 PFAS降解技术:从“检测”走向“清除”
在PFAS治理方面,多个技术路线取得重要突破:
光催化降解方面,有研究团队在365纳米LED光照射下,通过配体—金属电荷转移过程高效引发PFAS脱羧反应,实现全氟辛酸的100%降解和100%脱氟。山东大学团队开发的系统在可见光驱动下对17种PFAS混合物实现高效降解。
电化学降解方面,电化学技术凭借反应条件温和、电子转移可控,已成为PFAS完全降解最有前景的策略之一。生物炭基材料也被开发用于捕获并在紫外光下分解PFOS。
在检测方面,2026年初已构建PFAS专属MRM数据库,为精准识别提供了技术底座。
2.4 余刚院士提出“三步走”战略
余刚院士系统提出了我国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的 “三步走”战略目标:
2030年前:夯实技术基础,在精细化工、制药、印染等高风险行业建成首批标杆示范工程
2030—2035年:全面完善协同治理装备体系和管理体系,示范技术在全国复制推广
2035—2050年:健全绿色基础设施体系,让新污染物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复合影响趋近于零
他还提出了 “源头协同、过程协同、末端协同、监管协同” 四大治理路径,并建议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四大区域开展协同治理示范。
三、央地协同:从“政策传导”到“落地生根”
在国家顶层设计加速推进的同时,各地新污染物治理已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广东在全国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探索 “制造+循环”融合、“技术+服务”赋能、“标准+产业”引领的环保路径。2026年4月,广东启动广州市新污染物源头替代与协同治理项目;阳江市启动典型海水养殖抗生素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试点。广东已启动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聚焦基本环境信息、详细环境信息、重点管控信息、公约履约信息四大类。
湖北启动《湖北省饮用水源地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策略研究》重点项目,桂建芳院士、邬堂春院士等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河北4月举办全省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培训。
截至2025年,有关部门已初步筛查出1000余种具有潜在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覆盖122个行业,并批准登记802种新化学物质,提出1365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四、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
2026年6月18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全球环境基金正式启动2350万美元的全球化学品监测计划。2026年7月,中国代表团出席《蒙特利尔议定书》第48次工作组会议。福建理工大学与希腊帕特雷大学合作开展水产养殖废水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治研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赴德国、英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学术交流。
正如余刚院士所感慨的:“30年前,我们刚刚开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时,这一领域还如同‘阳春白雪’,是非常小众、鲜有人涉足的方向。如今,新污染物治理已与应对气候变化并列,成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从“阳春白雪”到国家战略,新污染物治理正在从“新兴议题”成长为“治理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