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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R林业碳汇贷款落地——碳资产如何“变现”?

发布时间:2026-06-05

    2026年,“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路径正在被一个个金融创新案例清晰勾勒。6月3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成交均价达83元/吨,累计成交额9.76亿元。在碳价信号日益清晰、碳资产价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从银行信贷到信托计划,从碳配额质押到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贷款,碳资产的金融化路径正在从概念走向实质。

一、“看不见的价值”如何被看见:碳汇贷款的江西样本

1.1 CCER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300万元撬动1300万元碳汇收益

在江西省武宁县,一片绵延的林海正在经历价值重估。

九江银行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收益权为质押,向武宁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放300万元绿色贷款,专项用于扩大产业规模及森林质量提升,进一步提升林地碳汇能力。该企业预计20年碳汇收益约1300万元,打通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路径。

这是江西林业碳汇融资的缩影。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江西在金融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发力。2025年,江西金融监管局牵头修订了《江西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又协同印发《关于推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先后推动林权改革收益权融资、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国家储备林项目专项贷款、VEP生态资产权益质押贷款等一系列产品落地。

武宁县项目作为江西省CCER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先行区,已率先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获批公示,成为“碳汇变现金”的首批标杆。

1.2 威海银行的“CCER开发挂钩”:利率优惠引导企业主动开发碳汇

跨出江西,类似的金融创新正在全国推开。

威海银行创新落地“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CCER开发挂钩”贷款,成功为天津市蓟州区某苗圃企业发放1000万元贷款。该模式将企业林业碳汇未来收益权作为增信措施进行质押,若企业成功开发CCER造林碳汇项目,将按照协议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引导企业积极开发CCER造林汇碳项目,促使企业更加科学地管理森林资源,助力森林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借助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专业评估模型,该行对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价值进行了精准量化,为林业生态产品赋予了清晰的“价格标签”,确保了贷款质押物价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碳资产的金融创新:从单一质押到“生态资源+碳资产”组合

如果说单一碳汇质押解决了“碳从哪里来”的问题,那么组合增信则回答了“风险怎么办”的金融关切。

2.1 “绿金1号”:信托行业首单碳汇远期交易贷款

2026年3月,昆仑信托正式成立“昆仑资管绿金1号林碳贷款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简称“绿金1号”),规模约2300万元,期限3年。这是国内信托行业首单将碳汇资产远期交易机制与信托贷款深度结合的项目,填补了信托行业在碳汇融资领域的空白。

该项目的核心突破在于“林权抵押+碳汇科学评估+CCER远期交易”三位一体的闭环设计:

全链条增信:将“资产核查+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赋强公证”相结合,对江西省内约1.35万亩森林资源资产进行严格核查与专业评估,抵押率控制在40%以内。

“空天地”数字技术评估:联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引入其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联合研发的DMRV(数字化监测、报告、验证)平台,采用卫星遥感、空天大数据、AI等技术,按照国家造林碳汇方法学标准对碳汇量进行科学评估,实现“天上遥感”与“脚下实测”的闭环验证。

市场化交易机制:将还本付息安排与未来CCER交易相挂钩,不仅提前锁定低成本、高质量的履约碳资产,更打通了“生态资源—碳汇资产—金融资本”的价值转化通道。

2.2 广东三项标准:率先将森林、海洋、湿地碳汇纳入质押

在制度建设层面,广东走在了全国前列。2026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导,广东金融学会会同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组织编制的《广东省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正式发布。这是广东首次围绕生态碳汇等领域的生态资源权益质押贷款业务发布的一揽子团体标准。

该指南率先将森林、海洋、湿地碳汇预期收益权纳入质押范围,并明确了估值方式,使无形固碳价值转化为可融资的现实资产,有效释放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同时发布的还有《广东省小水电取水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和《广东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三项标准精准锚定水、碳、林三大核心生态场景,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2.3 “龙江绿碳+金融”试点:构建“收储—融资—保险—变现”闭环

2026年6月3日,黑龙江省林草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金融监管局、省建投集团四部门联合印发《“龙江绿碳+金融”生态价值转化试点行动方案(2026—2027年)》,聚焦“两山”转换机制,探索构建“收储—融资—保险—变现”闭环体系。

方案明确两条核心生态价值转换路径。一方面是继续深化林业碳汇质押贷款,引入碳汇保险增信,推动融资规模“双增长”,所得资金定向用于生态建设;另一方面是创新“龙江绿碳+EPC+O”模式,探索国有企业收储“龙江绿碳”机制,撬动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下经济发展。

2.4 环境权益组合质押:碳配额、排污权的“打包”融资

碳资产的融资创新不局限于林业碳汇。在黄石市,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排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打包质押,充分发挥资产组合优势。2025年全年累计发放排污权质押贷款20笔、金额3亿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10笔、金额1.5亿元,成功落地全省首笔“碳排放权+排污权”双质押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实现了环境权益融资的历史性突破。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银行成功为蒙泰集团办理自治区首笔碳配额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蒙泰集团以10万吨碳排放权配额(CEA25)作为质押增信资产,国瑞碳资产公司全程提供碳配额确权、估值等专业技术支撑,保障质押资产合规有效。该业务成功盘活企业闲置碳资产,将生态权益转化为融资资本,有效破解传统抵押物不足难题。

三、CCER市场:碳价从“看不见的手”到“可量化的资产”

碳资产金融化的底层逻辑,是碳价信号的可信与稳定。2023年CCER市场重启后,经过两年多运行,碳价体系逐步成熟。

2026年6月3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成交均价为83.00元/吨,单日成交量5万吨。截至当日,全国CCER市场累计成交量13,177,258吨,累计成交额975,784,763.83元。全国碳市场方面,2026年1月至6月4日,碳排放配额成交量超4200万吨,成交额超32亿元;累计成交量突破9亿吨,累计成交额突破608亿元。据复旦碳价指数模型测算,2026年6月全国碳配额买入价格预期为77.44元/吨,卖出价格预期为83.42元/吨,中间价为80.44元/吨。

数据表明CCER的市场吸纳力和碳价体系已为规模化碳金融奠定基础。碳价的持续走高释放了一个关键信号:当减排有价、排碳有价,“碳”的经济学角色正在从边际成本项向可定价的资产项转变。

四、给林业经营者和金融机构的启示:碳资产如何真正“变现”

4.1 林业企业:从“有林难贷”到“点绿成金”

对林业经营者而言,碳资产融资的核心入口是摸清家底、对接规则、找准通道。

第一步,评估碳汇存量。借助专业机构评估、引入DMRV平台等数字化手段,对现有林地的碳汇潜力进行科学量化,是后续融资的基础。九江银行武宁支行的CCER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业务,正是依托专业评估模型对碳汇价值进行精准量化,使“看不见的碳汇”转化为“可融资的资产”。

第二步,开发CCER项目。成功开发CCER造林碳汇项目是获取优惠融资的关键条件。威海银行的“CCER开发挂钩”贷款模式明确约定,若企业成功开发CCER项目,将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第三步,拓宽融资通道。从九江银行的CCER收益权质押,到昆仑信托的碳汇远期交易信托计划,再到广东的三项标准生态权益质押,不同的碳资产类型对应着差异化的融资产品,林业企业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选择最优路径。

4.2 金融机构:创新模式与风险防控并重

金融机构探索碳汇贷款,必须在质押物价值认定和风险防控两个维度同步突破。广东三项团体标准将森林、海洋、湿地碳汇预期收益权纳入质押范围并明确了估值方式,有效释放了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在风险防控层面,九江银行协同引入碳汇保险增信,“绿金1号”通过抵押率控制在40%以内的风控设计,确保金融债权安全。

五、未来展望:碳资产金融化的三重跃迁

碳资产的金融化正在经历三重范式跃迁:

其一,从试点示范到标准化推广。 广东三项团体标准的发布,标志着碳汇质押贷款从“一事一议”走向“有标可依”。《广东省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为生态碳汇的价值量化、融资评估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标准化操作指引。在“标准先行”的思路下,碳汇金融的规模化复制将不再依赖个别金融机构的“单打独斗”。

其二,从单一碳汇到多权益组合。 黄石市的“碳排放权+排污权”双质押模式,以及广东的“取水权+实物资产+收费权”组合质押模式,昭示了碳资产融资从单一权益到多环境权益组合的发展方向。这种组合增信策略能有效降低单一碳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金融风险。

其三,从项目层面到司法、零碳场景的多元消纳。 黑龙江“龙江绿碳+金融”试点明确将拓展碳汇在司法、大型活动碳中和、零碳场景等消纳途径,碳汇的应用场景正从传统生态补偿拓展到碳排放履约、司法替代修复、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多元化领域。这意味着碳资产的“买家”群体正在扩大,为碳汇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市场基础。

2026年,中国碳市场碳价徘徊在80元/吨附近,相比于CBAM实施后的欧盟碳价仍有不小差距。但正是这一差距本身,构成了碳汇金融最现实的机遇——谁能在国内碳价相对较低的窗口期抢先布局碳汇资源和碳资产管理体系,谁就能在未来的碳市场深化中掌握先发优势。

从九江银行的CCER收益权质押,到昆仑信托的碳汇远期交易信托计划;从广东三项标准将“无形固碳”纳入质押范围,到湖北黄石的碳配额+排污权双质押探索——碳资产正在经历从抽象概念到具体可操盘、可估值、可变现的具身化进程。这场金融创新的本质,是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架设一条看得见、走得通的价值转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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