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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进展盘点:鱼儿回来之后

发布时间:2026-05-15

    当长江干流“鱼类密度”五年来增长一倍,当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从1249头回升至1426头,当一度被认为“功能性灭绝”的鳤在局部水域重现——这些数字背后,是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五年交出的“生态成绩单”。2026年,禁渔进程过半,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态势巩固向好,但中华鲟仍连续九年未监测到野外自然繁殖,99种有历史记录的鱼类尚未被发现,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仍处于“较差”等级。从“无鱼”到“有鱼”,从“病后初愈”到“强身健体”,长江的恢复之路远未走完。

一、五年成效:从“无鱼”到“有鱼”的转折

1.1 鱼类“大家庭”扩容:351种,新增43种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行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2026年3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5年)》,交出禁渔五年的生态“成绩单”:2021至2025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51种,种类数比禁渔前的2017—2020年增加43种。

鱼类数量的增长同样显著。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为2.4公斤,比2024年上升4.3%,是禁渔前2020年的2倍;通江湖泊单位资源量均值为4.3公斤,比2024年上升30.3%,是禁渔前的1.2倍。

2026年初,《水生生物学报》发表的一项覆盖长江中游枝江、监利、岳阳、黄石4个典型江段的系统监测显示,禁渔初期鱼类群落正从“生物量恢复”向“群落结构优化”转型。2024年监测到鱼类72种,较2022年增加10种;单位捕捞努力量渔获量均值达10.40公斤/网次,较2022年上升11.35%。一个更积极的信号是,鲢、鳙、鳊、鲂等中大型经济鱼类占据渔获物主流,昔日“小鱼当道”的群落格局正在被改写。

1.2 江豚归来:1426头,5年增加177头

长江江豚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被称为检验禁渔成效的“试金石”。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已恢复到1426头,比2022年调查时增加177头,分布范围持续扩大,斑块化分布状况得到进一步缓解,在长江武汉段、南京段等多处水域均可看到江豚戏水的景象。从中期评估的整体数据来看,江豚从1249头增至1426头,首次实现了从“止跌回升”到“稳中有升”的跨越,成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生态名片。

1.3 四大家鱼暴增:卵苗资源是2020年的7倍

长江禁渔对经济鱼类的恢复效果尤为显著。2025年,长江中游监利断面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鳙)卵苗资源量达94.8亿粒(尾),比2024年上升13.9%,是禁渔前2020年的7.1倍。长江下游刀鲚(刀鱼)汛期单位资源量为31.5公斤,尽管受前期低枯水位影响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是禁渔前2020年的7.5倍。鳤(一种曾因过度捕捞极度衰退的洄游性经济鱼类)的分布范围在继续扩大,在长江上游、三峡库区、长江中下游及通江湖泊频频出现,数量持续增加。

1.4 水质与生境:I—Ⅲ类断面占98.9%

水质的改善为生物恢复提供了基础。2025年,长江干支流水质总体为优,I—Ⅲ类水质断面占98.9%,比2024年上升0.3个百分点。十年攻坚,长江流域优良水质比例已由2015年的67%跃升至96.5%,提高近30个百分点。水生生物多样性方面,长江干流监测到浮游植物408种,浮游动物213种,底栖动物129种,整体处于正常波动区间。

二、惊喜回归:那些“消失”的鱼儿重现江湖

“人退鱼进”最动人的部分,是那些曾被认为已经消失的物种,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

2.1 鳤:时隔多年的“回归”

鳤曾是长江中游重要的洄游性经济鱼类,因性成熟晚且对过度捕捞极度敏感,一度被认为在长江中游“功能性灭绝”。在长江中游的系统监测中,枝江、岳阳和黄石江段共监测到鳤25尾——禁渔使部分极度衰退的种群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在局部水域开始恢复。同时,较禁渔前新监测到白边拟鲿、唇䱻、长江鲟、乐山小鳔鮈等26种鱼类,生态释放效应正在显现。

2.2 圆口铜鱼:20多年来首次发现自然繁殖

2025年,长江迎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圆口铜鱼首次被发现自然繁殖活动,这是20多年来首次。同期,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也取得成功,野外种群重建迈出重要步伐;川陕哲罗鲑的自然繁殖也首次被监测到。特有鱼类方面,2021至2025年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较禁渔前增加25种;其中,长江鲟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增长2.5倍。

三、没有回头路:鱼群归来背后的严格执法与生态修复

这些令人欣喜的生态变化,并非自然发生。它们建立在严格的执法监管和持续的生态修复之上。

3.1 执法“天网”:从人防到技防

禁渔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涉渔违法行为呈总体下降趋势。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智能化手段得到广泛应用,执法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沿江各地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到“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3.2 放流筑巢:修复长江的“产房”

在执法守护的同时,修复也在同步推进。2024至2025年,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有效补充了野外种群。栖息地修复被专家反复强调为关键堵点。水利工程造成的河流阻隔、水文情势变化、岸线硬化等问题仍在持续影响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如果没有足够的浅滩、缓流区和产卵基质,鱼类依然无法完成生活史。为此,“十五五”时期,长江保护正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强化两湖和重点湖泊的水生态修复,以“生态+”模式打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四、渔民上岸:23.1万人的“路”与“家”

生态账的另一边,是23.1万退捕渔民的生活转型。“为全局计、为子孙谋”,这份决策背后,还装着千家万户的生计。

4.1 安置保障:23.1万人有了新生活

农业农村部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23.1万退捕渔民实行安置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就业率基本达到100%,符合参保条件的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已有6万人领取养老金;1.2万困难渔民被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基本实现“应帮尽帮、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各地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就业帮扶、优化创业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逐步增强退捕渔民的生计可持续性。涌现出了“三姑娘”陈兰香等一批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典型。对于大龄困难渔民,一些地方设置护渔护鸟、村庄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月收入平均达到两三千元。

4.2 政策延续:从“退得出”转向“能致富”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帮助退捕渔民由“退得出、稳得住”转向“能致富、有奔头”。在稳就业、强保障、促转型上下功夫,落实已有措施,加强精准监测,推进政策衔接,因地制宜拓宽农渔业就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五、警示与挑战:光亮背后的阴影

成绩背后,长江大保护依然面临严峻挑战。正如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刘焕章研究员所言,鱼类资源总量恢复明显,但从生物多样性的高度看,珍稀物种的保护还需要漫长的过程。

5.1 中华鲟“九连失约”:旗舰物种仍未自然繁殖

最令人揪心的,是旗舰物种中华鲟的处境。从2017年至今,中华鲟已连续九年没有监测到野外自然繁殖。长江鲟虽然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但其稳定的自然繁殖仍未实现。此外,目前仍有99种有历史记录的鱼类未被发现,白鱀豚、白鲟等顶级捕食者已灭绝或功能性灭绝。

5.2 水生生物完整性:仍处于“较差”等级

即便在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也仅从禁渔前的“无鱼”等级提升至“较差”等级,距离“优”“良”“一般”仍有数个等级之差。2025年,赤水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连续4年为“良”,洞庭湖为“一般”,而长江干流、鄱阳湖、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和汉江等水域评价等级仍为“较差”,大渡河更是仅为“差”。

5.3 外来物种入侵:警戒不能放松

禁渔后生态位释放,也为外来物种的入侵提供了空间。长江中游监测中,杂交鲟、散鳞镜鲤、鲮、麦瑞加拉鲮等外来入侵物种均有出现。福寿螺已成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联防联控的对象。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各地正采取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手段,在严重发生区域酌情采用化学防治。广西曾投放福寿螺天敌卷口鱼,防控效率提升40%。专家也提醒公众:“不要随意放生,不是所有‘放生’都是善举。”随意放生外来物种,可能对本地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5.4 极端天气考验

2022年,鄱阳湖遭遇极端枯水位,洞庭湖罕见超长枯水期,极端天气让长江江豚搁浅围困风险上升,极端天气频发正成为威胁江豚生存的新变量。与此同时,非法捕捞呈现出高科技化、隐蔽化、产业化新趋势,执法监管面临新挑战。

5.5 社会共治:从“要我禁”到“我要护”

个别地方也曾出现禁渔措施“一刀切”的现象。正如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所指出的,当前的问题不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执行中的“一刀切”和“一禁了之”——这警示着后续治理必须更精细化、更具系统性思维。值得欣喜的是,沿江群众“守江护江”的理念正逐步深化,从被动执行到主动参与的良好共治氛围正在成形。

六、未来展望:“十五五”长江走向“强身健体”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最新研判指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已进入 “病后初愈”与“强身健体”并举的新阶段。

从政策层面看,“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禁渔工作从“十四五”的“全面落实”升级为“实施好”,一词之变,折射出长江大保护正在从“有没有”的制度建设阶段,迈向“好不好、管不管用、强不强”的提质增效阶段。2026年,我国将着力推进“安澜、绿色、健康、和谐、美丽”五大长江建设。从“攻坚战”到“持久战”,从“水质好”到“生态优”,从“工程治理”到“制度治理”——下一个十年,长江的恢复之路是一场需要智慧与定力的长跑。

在具体路径上,2026年长江保护工作的重点包括:优化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化母亲河复苏行动,筑牢生态流量保障底线,强化河湖全域管控,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

需要认识到的是,长江鱼类种群重建和栖息地修复,远比想象中的要缓慢。从国外治理大江大河的经验来看,一般需要30年到50年。每一尾野生中华鲟的出生、每一寸栖息地的恢复,都需要更大的耐心和时间。

结语

从2016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提出,到2021年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再到如今禁渔过半程,长江走过了一条从“病”到“愈”的艰难之路。

351种鱼类、1426头江豚、94.8亿粒四大家鱼卵苗……这些数字是五年拼搏的成果,也是更长未来信心的基石。但99种消失的鱼类、连续九年野外自然繁殖的缺席、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仍处“较差”等级的记录,警醒我们:长江的恢复之路远未走完。

禁渔的上半场,我们让鱼群有了喘息之机;下半场,我们还需为长江构筑一个更完整、更稳固、更可持续的生态屏障。只有当“病后初愈”的长江,通过制度创新与全民共识,真正实现“强身健体”,我们才能说,那条生机盎然的母亲河,才算真正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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