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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处理运营 污水处理外包 工业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行  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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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水处理资质 仍大胆承接业务 最终获重型

    几名男子并没有污水处理资质,却大胆承接不锈钢厂的业务,将5吨收回来的废水倒入下水道导致河涌污染,最终获刑。

    2013年9月11日,钟某甲在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资质以及能力的情况下,接受了一家不锈钢公司邓某某(另案处理)关于处理该公司工业废水的委托,并雇请同样没有资质的钟某乙处理该工业废水。当天,钟某甲、钟某丙(另作处理)、钟某乙、颜某(另案处理)合力将不锈钢公司的工业废水共5吨抽入槽罐车的槽罐内后离开。次日凌晨2时许,钟某乙与颜某去到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新隆路段,将槽罐车内的5吨废水倾倒至下水道内。

    天亮后,周边市民发现河涌变色于是报警,经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抽取现场水样检测,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74.3倍。经认定,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废机油、废有机物等危险物品,该危险物品流进河涌会对河涌造成严重污染。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将嫌疑目标指向了该不锈钢公司,并相继将有关人员抓获。

    经顺德法院审理,钟某甲、钟某乙犯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在不宜区分主从犯的前提下,钟某甲在实施污染环境的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后,法院判处钟某甲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钟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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