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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4月22日宣布,目前我国首次全面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分布在青藏高原生态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区域,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战略部署。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划定后全国生态保护红线所覆盖的国土面积不低于315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覆盖的国土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5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覆盖了绝大多数草原、重要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绝大多数未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按照划管结合的原则,在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基础上,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

       目前浙江、江西、上海、山东、安徽、四川等省份已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文件,其他大部分省份也已在征求意见或即将出台。自然资源部将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部门联动协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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