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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 “提标”创环保行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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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去年6月发布的《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382.7亿立方米,同比上升5.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2%。

有环保企业致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称目前的状况是“污水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围绕污水处理厂该不该排放“提标”的争论,眼下正在许多环保微信群中吵得热火朝天,唾沫星横飞。

支持者认为,现行标准过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水还是污水,比地表水还脏,难以满足我国当前环境管理要求。呼吁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甚至有企业主张大力推广MBR(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处理工艺。而反对者则认为,排放“提标”不能与水质“达标”划等号,排放提标只是一种水质达标途径和管理手段。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对环境质量负责,则是本届政府最核心的施政方针。

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30年达到约600亿吨,是当前的1.6倍,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城镇生活污水中排放的COD、氨氮在2030年将比当前增长约33%。因此,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需要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现行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偏少,除COD、氨氮等常规污染物外,由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还部分接纳工业废水,排放废水中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两会前,有媒体发文《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称,“以治理污染为本职的污水处理厂,竟然成了超标排污大户。”文章分析认为,最直接原因是这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出了问题。

比如根据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其达标排放COD的最高许可范围在50―120毫克/升之间,但这一要求远低于地表水国家标准――三类水COD最高浓度是20毫克/升,即使被视为污浊的地表五类水,其COD浓度也不能高于40毫克/升。这就是说,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大量污水,仍可能是超出人们预想的劣五类水。文章呼吁“治本之策,在于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最大力度的严加监管。”

之后,有环保企业致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称目前的状况是“污水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并认为如能将城镇污水处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主要指标相当于地表水Ⅳ类标准)”而转变为可用的水资源,对构建国家水安全战略体系、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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