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污水处理运营 污水处理外包 工业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行 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
11月17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市民联合起诉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中石油和兰州石化的案件。原告向被告方索赔因购买矿泉水的损失72元、误工费100元、因检查身体的体检费用8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同时要求被告方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公开2014年1月以来各主要采样点的水质监测数据,包括常规与非常规监测项目等。该案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公开宣判。2014年4月11日,甘肃省兰州市发生“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导致主城区市民生活遭受不同程度影响。
庭审中,法庭就诉辩双方当事人之间围绕在此次事件中威立雅公司是否对原告构成侵权损害、所采取的相应补救补偿措施是否足以弥补原告方所受到的损失;兰州石化分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其与威立雅公司所做的相应措施是否足以填补原告方所受到的损失;以及中石油集团公司主体是否适格、是否造成侵权等争议焦点展开了举证、质证、调查和辩论。官方事后调查披露,这是一起供水安全责任事件,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的20名负责人受到了相应的问责处理。事件发生后,7位兰州市民拿起法律武器,将这几家企业推上被告席,要求相关企业对自来水苯污染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庭审间隙,原告火东兵接受采访说,此次联合起诉,并不是为了赔偿金,而是希望借助此次状告,提升民众对环保的认识,对个人权利的维护。
兰州石化
状告的事实与理由:根据“法庭的建议”。苯超标事件中,主要成因是因为威立雅3号、4号自流沟超期服役,兰州石化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辩解:兰州威立雅公司已对市民损失进行了补偿,原告不能再要求赔偿。针对此事件,兰州石化分公司采取了相应治理措施和手段,尽到了企业责任。
威立雅
状告的事实与理由:原告与威立雅之间存在供水合同关系。2014年4月10日17时,威立雅首次发现出厂的自来水苯含量高达118毫克每升,到11日5时确认第二水厂出水口苯含量严重超标,并报告兰州市政府,在11日11时兰州威立雅切断供水,历时18个小时,被告存在过失,对原告造成了身体等方面的伤害。
辩解:原告所处的兰州市城关区的自来水在整个事件中没有检测出苯超标,也没有证据证明事件中对原告造成了损害,所以不存在侵害原告权益的行为。事发后,公司也采取了补救措施,负责人公开道歉,对自来水用户减退水量、减收水费,原告不得再重复要求赔偿。目前湖北武汉市有多家企业选择了将污水处理交第三方运行管理的模式,帮助企业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达标运行、经济运行是格林公司的愿望和目的,武汉格林环保设施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也将继续为您关注工业污水、 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外包、污水处理运营的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