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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处理运营 污水处理外包 工业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行  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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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70号)文件中规定及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定的《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

 

    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5年底前、2016年上半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武汉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精神,按程序适时的调整了黄冈市污水处理的单项收费标准。此举也符合国家对环保市场的控制与要求。目前湖北武汉市有多家企业选择了将污水处理交第三方运行管理的模式,帮助企业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达标运行、经济运行是格林公司的愿望和目的,武汉格林环保设施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也将继续为您关注工业污水、 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外包、污水处理运营的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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