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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年底至今,围绕陕西煤化能源咸阳长武县煤机二甲醚化工项目的环保问题不断发酵。今年4月到5月,陕西环保部门向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开出累计1580万元的环保罚单,但执行却陷入僵局,不过最新消息先是,天价罚单已经缴纳。老崔带您回顾一下事件的始末。

陕天价罚单事件后续 坐看史上最严环保法如何持之以恒
11月以来,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煤化”)在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私设排污管道,利用雨水管道排污;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部分设施未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污等等问题。长武县环保局就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但企业依旧运作。
1月5日,咸阳市环境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此间两次整改期限过后,企业依然排污且拒不整改。
4~5月,咸阳市环保局于是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计罚”,从1月8日到3月27日,共79天,罚单从20万元累计提高到1580万元。
6月7日,有群众反映,“该企业在未得到环保部门批准下再次擅自违法生产”。
6月10日下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及省环保厅负责人专赴咸阳,与市政府负责人面谈,“明确要求责令企业立即停产,严格依法处罚”。次日下午,咸阳市政府面谈企业负责人,企业表示立即停产并接受处罚。当日,企业逐步关停设备。
6月10日,陕西煤化反将咸阳市环保局告上法院。原告陕西煤化认为,环保局对其作出的处罚存在“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行为明显不当”五大事实,因而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处罚。
2015年6月18日,陕西煤化向咸阳市财政局有关专户缴纳了1580万元环保罚款,多个渠道证实了此事。
此案中,对于陕西煤化的违法事实,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公众似乎都无质疑,唯一的焦点在于新环保法中按日计罚程序如何实际操作,即1580万罚单是如何计算得来的。事实上,这并不值得较多探讨,从这笔罚单是今年4月到5月累计开出的,显而易见,陕西煤化懒账懒得越久,被罚的账单只会越长。万事开头难,第一个吃螃?的人必须具备足够大的勇气,最严环保法的执行更考验环保执法部门的较真水平,必须敢于啃“硬骨头”,严格坚决落实按日计罚,让一切胆敢违法排污的企业都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
探究这家违法企业牛气冲天的底气并没有什么意义,更不想揣测该企业背后还有什么内幕,只是,我们环保执法部门刚刚挺起腰杆,还需要更多的撑力,当面对一些有后台、有背景,又把环保执法部门视若无物的企业时,无论是上级部门还是公众,应该给环保部门多一些力量和多一些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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