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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处理运营 污水处理外包 工业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行  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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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水处理PPP接盘靠谱吗?

【格林有态度】
  
  近两年,在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推广下,国内PPP项目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截至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共推出2125个PPP项目,总投资约3.5万亿元;财政部的两批PPP示范项目逾230个,总投资规模近8400亿元。
  
  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一些环保企业开始积极探索PPP模式。
  
  但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在土壤修复方面,耕地修复PPP模式是不存在的,PPP开发能够使用的空间最多也就是城市灰地修复,而在当前“招拍挂”一级二级开发分开的情况下,PPP模式进入困难。因为土壤修复和房地产开发是两个阶段,在商业模式上尚未打通。

    “不管是PPP还是第三方治理,它都要有可以预期的回报,土壤修复难就难在这个地方。”张益说,“耕地修复和矿山修复由于土地价值不高等原因不具备这一条件。土地预期的升值空间越大,土地属性变化的可能性越高,它的商业模式的建立才越方便。”对于当下舆论热议的土壤修复引入社会资本的问题,薛涛认为,PPP更适合于长远来看有收益的项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解决政府运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比如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盈利。而土壤修复绝大部分情况下不具备这个模式。
  
  “所以几万亿的缺口让PPP来做是不可能的,但其中个别一两千亿,诚如场地修复这种有收益模式的勉强能做,但这也要解决商业模式问题。”薛涛说。
  
  如何调动市场积极性成关键
  
  据公开资料,目前国内土壤修复产业产值仅为环保产业产值的1%左右,这一数值远低于发达国家30%左右的水平,伴随治理需求的不断释放,未来土壤治理,需要依靠市场模式来进行。
  
  “但目前来看,上述模式在土壤修复领域尚未能得到有效推广。下一步政府应从政策法规完善入手,推动PPP等融资效果更好的商业模式在土壤修复领域的应用,以解决土壤修复领域面临的融资、治理效果及效率等核心问题。”张益认为。
  
  “同时,在修复伊始,需要明确修复主体,它是由土地开放商来负责治理?还是由污染企业自己来负责治理?又或是由第三方的土地修复商来负责治理?这每类主体后面涉及的商业模式都不同。”张益建议。
  
  我国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数量巨大。张益认为,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壤污染问题,尤其是已关停的企业造成的污染后果,难以用传统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去追究责任人。同时大面积的农田土壤污染修复费用极高,由于缺乏具体责任人,修复工程几乎很难推动。并且土壤污染可能引起突发性公共事件,需要政府有足够资金,以保障在突发事件中所需要进行的评估、修复、赔偿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而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是土壤修复领域面临的迫切问题。因此设立土壤修复专项基金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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